碧潭吊橋文資審議翻盤
指定古蹟 都更不受影響

2013/07/3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環團與聲援者在新北市府門口靜坐,呼籲將碧潭吊橋登錄古蹟。(攝影:陳逸婷)

今天(7/31)下午2點新北市政府再度針對碧潭吊橋古蹟認定進行審議表決,在與會的12位委員中,至少8人投下贊成票,作成將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的決議。繼6月26日新北市文資審議大會3輪投票中,以1票之差未通過古蹟登錄後,這次的結果可以說是翻盤逆轉,環團與古蹟指定的支持者則在下午同步於市府門口靜坐,呼籲市府代表委員投下贊成票,登錄古蹟以求完整保留碧潭吊橋。

擔心新店碧潭橋都更案恐因移動橋墩導致垮橋,碧潭吊橋守護聯盟在今年(2013)2月提案爭取將碧潭吊橋登錄為古蹟,並已於6月26日將進行文資審議,當時的結果是7票「指定古蹟」、4票「歷史建築」,而由於表決結果必須達出席人數3分之2票數才得有效,最後以1票之差未通過古蹟登錄。在上一次的投票中,贊成「歷史建築」的4票裡,有3票來自新北市府代表,環團因而批評市府輕視吊橋重要性。今天下午,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以及聲援者則在市府大門前靜坐,呼籲市府代表投下「指定古蹟」的贊成票。

新北市文化局長林寬裕在審議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委員會決議將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 保留部分除包括橋板、橋塔、墩座及纜線的古蹟本體外,還有特定土地範圍(市府新聞稿),至於未來吊橋周遭都更案是否仍可進行,林寬裕表示,只要在公告地號以外,仍可進行都更,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則說,指定古蹟對都更案影響不大,只要都更範圍不危害到吊橋,委員會基本上都會同意。指定古蹟也不代表永久保留,曾繼田說,未來若有需求,透過市府以及中央的審議委員會同意,仍可達成廢止古蹟,差別只在於程序上會更困難,但也非不可能。

碧潭吊橋1937年竣工,至今已76年,是現今台灣僅存的鎢鋼球軸承吊橋,針對此次審議結果,碧潭吊橋守護聯盟成員林慕認為,指定古蹟只是還碧潭吊橋應有的歷史和文化定位,他認為審議委員會雖決議保留古蹟本體與部分相關土地,但鄰近吊橋橋墩的土地,則未被涵蓋在保護範圍內,因此橋墩安全性仍有疑慮,「不夠進步」。此外,林慕強調,碧潭吊橋的文化價值不僅是橋本身,也包含鄰近山水景觀的維護,光是劃定土地保護範圍,無法避免周圍大廈林立,恐怕審議結果是「獨留橋、不留景」,後續都更案規劃是否危害吊橋,仍須持續關注。

回應

引述報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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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則說,指定古蹟對都更案影響不大,只要都更範圍不危害到吊橋,委員會基本上都會同意。「指定古蹟也不代表永久保留,曾繼田說,未來若有需求,透過市府以及中央的審議委員會同意,仍可達成廢止古蹟,差別只在於程序上會更困難,但也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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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市府以及中央的審議委員會同意,仍可達成廢止古蹟」耶,這代表你們已經跟中央喬好了嘛~

幫科長補充一下他沒講出來的漏字:

未來(新北市府)若有(炒地皮)需求,透過市府以及中央的審議委員會(的一定會)同意,仍可(輕鬆)達成廢止古蹟(就讓你們這些刁民先高興幾個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