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要求自由時報歸還積欠五年假日薪資

2007/12/28
苦勞網特約記者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在12月28日下午,正式發文給自由時報與台北市勞工局,針對自由時報社日前因長期未給足隔週休員工每年19天國定假日,遭台北市勞工局以違反勞基法裁罰6000元一事。記協要求自由時報社應本於社會公器,主動宣布如何償還積欠員工(包括此期間離職之員工)之國假損失;台北市勞工局更應主動介入,協助自由時報全體員工進行追討,以獲償歷年應放假日之工作薪資。

記協在新聞稿中發表聲明指出,自由時報社本於社會公器,更應帶頭遵守法令,雖已遭裁罰,仍應主動宣布如何償還全體員工之國假損失,以補發薪資或補給假等方式償還全體員工,以示負責,而非被動等待勞工局發函要求,方能符合媒體自守之高道德標準。

此外,記協呼台北市勞工局應站在勞工保護之職責,主動介入此案,協助自由時報全體員工(包括此期間內離職之員工)對自由時報社進行追討,償還歷年應得之國假損失;而非任由個別員工以一己之力,面對資方追討過去數年應放假日上班薪資,如此方能維護勞工之權益。

記協公佈電話,即日起接受自由時報離職員工委託,協助爭取服務期間應補未補之國定假日工作薪資,記協專線:(02)234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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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自由》扣員工假 記協助討

【陳嘉恩╱台北報導】《自由時報》長期未給足員工十九天國定假日,上月遭北市勞工局開罰。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昨發出新聞稿,表示將接受員工委託,協助爭取五年服務期間未給足的國假工資。《自由》昨表示不便回應。
記者協會昨已發函給《自由》和北市勞工局,盼《自由》主動償還積欠假日工資。記協秘書長李建忠說,下周將先與北市勞工局洽談,希望勞工局能主動介入爭取薪資,如報社不願償還,將透過法律訴訟爭取。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表示,接到申訴後會依法處理。

報社表示不便回應
依《勞基法》,實施隔周休二日的勞工,每年應享十九天國定假日,明年起減為十八天。但《自由》記者說,資方每年少給約六天國假,共一千六百名員工,每年報社就積欠員工共一千多萬元假日薪資。《自由》因此在上月被勞工局開罰六千元。
記協會員、《自由》離職員工周富美指,離職後才發現原來報社違法扣她五年多國假,「媒體若不守法,哪有資格揭弊?」她已委託記協,希望集體向《自由》爭取薪資。一名不具名《自由》員工說:「當然想跟報社要,但不敢出面。」他認為,《自由》若要維護形象,應主動讓員工選擇補休或給薪。
《自由》副社長俞國基表示,對此事不清楚。《自由》人事室人員指,報社會自己處理,不便對外發言。

資料來源:2007.12.29蘋果日報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5&ShowDa...

各位亞力山大受害者請注意:你們是被金管會與銀行坑害了
早在民國88年12月27日就有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遞延(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無法提供時之消費性貸款處理機制」.民國88年12月27日發佈的「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 」第2條規定金融機構對委外事項應指定專責單位加強控管,定期與不定期稽核並留存紀錄以供查核。第4條規定金融機構作業委外如因受委託機構或其僱用人員之疏失致客戶權益損,仍應對客戶負責。
金融機構作業委外應訂定客戶糾紛處理程序及時效,並設置協調單位,受理客戶之申訴。除了第2.4條以外更有多項條文保護消費者.所以包括94年以來佳姿健身房停業、巔峰電信公司電話斷訊,以及山基電信公司等無預警停業等重大消費事件金管會都可以援引「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要求新光.誠泰銀行以及新光.誠泰行銷自行承擔風險.金管會於93年10月13日也已經規定銀行與商店合作辦理消費性貸款業務時,應將分期付款買賣契約與分期清償貸款契約分離,使消費者簽訂單純之分期付款買賣契約.也就是不可以像巔峰電信.山基電信.階梯數位一樣將買賣契約與消費性貸款契約合併在一起讓消費者混淆無法辨識使消費者陷入「假分期、真貸款」的陷阱中.
金管會於93年10月13日也已經發佈「金管銀(四)字第0938011919號令」信用卡發卡機構辦理分期付款業務暨財務資融公司不得成為特約商店商品或服務係遞延提供者,各發卡機構應確認其法律性質及責任,審慎評估承作之風險,包括提供該商品或服務之交易約定及因特約商店無法提供預訂之商品或服務時,發卡機構「應承擔相關風險」。所以不只消費性貸款包括以信用卡消費的巔峰電信.山基電信.階梯數位受害者跟你們亞力山大受害者根本不用讓銀行催討.強制執行以及控告.金管會早就可以援引「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要求銀行自行承擔風險.但是金管會當作不知道公然圖利銀行坐視銀行坑害消費者.
請大家集體向銀行依照消保法向銀行求償三倍並且告發金管會不要在縱容這些貪官污吏了
聯絡人龔先生 0913662033

聲明啟事

本報多年以來,年終加上中秋、端午獎金,平均發放水準遠高於中時、聯合、蘋果等媒體同業兩個月,絕不會因為國定假日天數問題,強佔員工便宜,此事係因當時計算基準有疏失,造成錯誤,本報目前正研擬後續處理辦法。

自由時報2007/12/28

自由時報 編政組 2007-12-29 11:41 (經過17小時)

OH,請問自由時報,「正在研擬」的後續辦法研擬了五年耶,請問還要研擬多久啊?既然口口聲聲說沒有強佔員工便宜,那就公開你們的計算公式嘛!相信有很多人願意當義工,幫 貴報社計算喔。

最愛台灣的林榮三聯邦集團的自由時報有工會嗎??

林榮三的自由時報是不是全台灣唯一拒絕成立工會.一直沒有工會的報社啊??

這樣的大事大新聞, 號稱搞工運的苦勞網一堆裝聾做啞的綠誣龜會沒有人知道嗎?

最愛台灣的林榮三聯邦集團的自由時報有工會嗎??

林榮三的自由時報是不是全台灣唯一拒絕成立工會.一直沒有工會的報社啊??

這樣的大事大新聞, 號稱搞工運的苦勞網一堆裝聾做啞的綠誣龜會沒有人知道嗎?

誰是裝聾作啞的綠誣龜?
在講什麼啊?

太棒了,記協終於有了較像工會的行動了,加油!

關於自由時報欠國定假日工資的問題,表面上是屬於「權利事項」的爭議,但事實上,卻可以把它視為雇主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調整事項,因此,不是非走法律訴訟的途逕不可,問題只在於自由時報記者能否組織起來採取集體行動?

自由時報目前沒有工會,要這些記者組工會好像也不太容易,即使組成了自由時報工會,作用也不會太大,君不見,中時工會算是比較強悍的,但中時自中南編裁撤開始,至今中時已裁到剩一千多人(裁掉二千多人,僅管余家的媒體事業版圖越來越大);聯合報也有工會,但這幾年來,也裁了三千多人,整個由媒體工會組成的大傳聯,會員人數也剩下五千人左右,每人每月五元的會費,連請一個會務工作者的薪水都不夠。更不用說整個平面媒體在電子媒體、網路等新興媒體的競爭下,不斷的萎縮。

在團體協約法修正通過後,多元工會與強制協商其實為台灣工會的發展開了另一條路,記協可以考慮工會化(只要其會員在某體媒中超過半數,即可提出代表其會員跟媒體資方協商團體協約的權利 );大傳聯的確可以考慮走工會合併的路,把現有分散的工會資源集中起來,進行媒體工人的組織工作,透過團體協約協商權的行使,或許能讓台灣工會的組織率提升一些。只要記協或大傳聯有組織行動與實力,很多媒體資方可能為防止記協或大傳聯等「外力」合法的入侵,就可能搞出一堆聽話的「企業工會」。

工會有工會的邏輯跟義理,政黨都會輪替了,工會也會有從剦雞變自主的一天(反之亦然) ,如何善用團體協約法修正通過的機會,創造工會發展的新情勢,絕對比怨嘆工會沒過,來得積極而有趣。

榔頭:

就算苦勞網是綠誣龜又怎樣?

從報導看來 重點在於自由時報的確有違法狀況

自由時報我不知道有沒有工會 如果有 那就是工會可能失職 如果沒有 應該鼓勵自由時報的員工組工會 如果自由時報的員工不敢組工會 你可以批評他們死好 主管機關都做處罰了 自己不敢去要不敢團結當然是死好 自己不去告不去送調解怕曝光當然是死好

而且榔頭 聽說台灣有一種媒體叫統媒的電子媒體 幾乎沒有工會 你去問問李濤 用力罵政府和"維護"新聞自由時 "講"派罷工時 有沒有來對等的讓員工組工會?這些"資"媒到底要不要讓員工組工會?

林明賢講的方法是方法之一 但關鍵在於 如果自由時報的員工如果自己缺乏權利意識 不敢出來爭取 再多的正義外力也沒用 另外還有一點 記協是記者協會吧 是專業人員組織 如果真的轉型為工會 可別把自己只當成職業工會 媒體產業除記者外 還有不同的分工 可別學教師會只看到學校教師而已

林明賢講的方法是方法之一 但關鍵在於 如果自由時報的員工如果自己缺乏權利意識 不敢出來爭取 再多的正義外力也沒用

都寫得太棒了,看了真的是心有慼慼焉...
其實,不只是自由時報有虧欠員工的問題.凡是私人企業,哪個老闆不想越賺越多?
要怎麼賺呢?剝削勞工,壓搾勞工,是最直接的方法!
為省人事成本,遇缺不補!為達工作效率,把一人當作多人用!
自由時報回應:絕不會因為國定假日天數問題,強佔員工便宜,此事係因當時計算基準有疏失,造成錯誤,本報目前正研擬後續處理辦法。
本人認為,有誠意解決,就要快解決啊!不然,"研擬"個三五年,也是還在"研擬"中啊!只是,不知道勞基法是否有規定一個"研擬"的期限??
組織工會,不是在於跟資方抗衡,而是,為基層的勞工們謀求福利!!
自由時報的員工們,你們真的要硬起來!!一隻筷子,很好折斷.百雙筷子,折的斷嗎??
yexin說的對!如果自己缺乏權利意識 不敢出來爭取 再多的正義外力也沒用!!

上次我在自由時報網頁 按爆料投宿的時候

自由時報也連絡兩方 將爆料留言刪除消毒

不知是否有向黑心業者收取消毒費用

如果總統能結合地方修法 提高選票簡單依序想法

1.由政府在地方設國民人力銀行集中管理人力由業者投庫薪資金額和稅收
再國家發薪及退扣稅,無論任何機構皆適用,解決逃漏稅和勞資問題。

2."公布提高稅收"..建設低資源損耗"環保共和共享大小貨物運輸環境"
提供人民免費或低價的交通環保,解決國際環保和交通安全擁擠。

3.依地方經濟建設"享有食衣住行育樂的"個人或家庭空間"給予無房產民眾入住
地方環保商業學習社區,使能力低微者,學生不受現實強迫放棄學習。

目前的社會環境 多數由外包或嚴苛資方給勞工生活壓力
造成剝削.失業.工作不穩.法拍屋.逃漏稅.負債學生人士過多.老闆捲款潛逃.

如落實以上三點 便可解決交通環保,社會和教育問題,但後續商議難解。
評估收購大中小經營困難裁員企業,合併股權國政經營,才能解決不斷的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