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的「逼吃豬肉」事件!
--勞動剝削的常態化與異文化的八卦化

2010/05/23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責任主編:陳品安

前幾天,三名印尼移工被逼吃豬肉的事件,因為上了國際媒體,引發了台灣政府的「關切」,國內媒體也跟著炒了一陣新聞。我看著這些新聞報導,心裡有一種很詭異的感覺;這新聞爆出來,不是不好,但是卻讓我想到更多移工處境被選擇性呈現的詭異現象。

因為我曾是這三名移工庇護個案的負責人,我嘗試說說這個詭異現象是什麼。其實這已經是一年多前的個案了。2009年4月初,印尼移工蘇瓦蒂、娃蒂、塔西三人因為被勞工局查獲許可外工作(也就是原來應該在家照顧阿公阿嬤,卻被帶去工廠工作),因此被安置在TIWA負責管理的庇護中心。她們三人都很年輕,二十歲上下的孩子,其中有兩人是表姐妹。她們剛到庇護中心時,像受驚嚇的小兔子,神情緊繃,懷著戒懼。但是她們畢竟是年輕的孩子,在庇護中心安全舒適的關係中,很快的活潑起來。

我們詢問她們的個案詳情,以及她們的訴求。她們陳述的主要內容是超時工作、沒有拿到薪水。她們分別於2008年8月~9月入境台灣,雖然名義上是「監護工」,但是卻被帶去工廠工作。每天從上午七點開始工作(本勞八點來工作,她們必須先做準備性的工作),一直到晚上十二點甚至一點;除了工廠的生產工作之外,她們還需幫雇主打掃家裡,經常半夜了還在幫雇主燙衣服。

她們的護照、居留證、銀行存摺都被扣留,完全沒有休假(除了春節其中一天,雇主告知「工廠打掃完後可以休息」),而將近八個月,她們只領到每月500~1000元不等的薪水。所以她們的主要申訴是,1.強迫勞動-超時工作,2.勞動剝削-未給付工資。因此她們提出的具體訴求是:依據勞基法規定給付廠工工資17,280及加班費。

2009年4月23日,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召開這起勞資爭議協調會,雇主死不承認三名移工在工廠工作,辯稱是「阿嬤去工廠,所以外勞跟著去」,當然也就不可能依廠工17,280計算工資,也無加班費的問題。就算是以監護工15,840的工資來計算,雇主給付給移工的工資也遠遠不足。

但是我們的台北縣勞工局只以「協調不成立」,草草了事。對於雇主強迫勞動、不給付工資,既未施以壓力,也無道德勸說,更別說行政裁罰了。

後來,這三名移工在庇護中心住了兩三個月後,終於轉換了新雇主(新雇主要求不可以使用手機、沒有休假;移工因為怕轉換不出去,只好同意),而雇主未給付的工資,我們協助她們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進行官司訴訟。

而一年多後,她們三人的名字突然出現在媒體上,因為她們的前僱主張雯琳被以逼迫回教移工吃豬肉的強制罪名起訴,新聞鬧的沸沸揚揚。那幾天,我一直在接媒體的電話,他/她們都在問吃豬肉的事情。我一時語塞,吃豬肉?啊?心裡想著:「她們當時沒跟我說這個啊!」

所以我跟所有媒體強調,她們當初申訴的主要事項是:超時工作(每天工作16小時),沒有領到薪水。但是似乎沒有媒體對我的話感興趣。他/她們只要問「逼吃豬肉」!而我看了檢察官的起訴書,對於雇主強迫勞動、未給付工資也隻字未提,單就逼吃豬肉這件事向雇主求刑八個月。

這個可惡的僱主被起訴求刑,我當然覺得罪有應得。但是對於檢察官僅起訴逼吃豬肉這一項,卻覺得有點詭異。「這會不會是一個放水的動作?」百思不解中,我的腦袋環繞了許多猜測。

至今我仍無法理解,何以這個案子最後雇主被起訴的罪名只有「逼吃豬肉」這一項?強迫勞動呢?勞動剝削呢?而更令我抓狂的是,台北縣勞工局官員不斷打電話來追問這三名勞工後來有沒有拿到工資?打官司了嗎?結果如何?我一肚子火,反問她們:「妳們後來處罰雇主了嗎?幫勞工要到工資了嗎?沒有,沒有你還來問我!」想起當時勞工局草草結案,事不關己的態度,對照現在新聞鬧大了,才積極詢問的樣子,真有說不出的噁心和厭惡。若不是鬧了大新聞了,勞工局會在乎一年多前被他/她們草草處理、犧牲的三名移工嗎?(而這種事情,每天都在勞工局的協調會上發生。)

我沒有具體的答案,只是嘗試分析這個強迫勞動、勞動剝削的個案,為何後來只剩下「逼吃豬肉」的新聞性?

1.強迫移工勞動、勞動剝削,在台灣社會已非新聞,大家習以為常了。所以媒體一點都不愛這三名移工從勞工身分上被強迫勞動、剝削的事實。這個現象反映的其實也是台灣社會對移工被剝削的非人權處境的默許和視而不見。

2.起訴逼回教徒吃豬肉的僱主,雖然是尊重不同宗教/人權的法律宣示,但是新聞媒體的大肆報導,卻不一定是基於平等/尊重的出發點,真實因素恐怕是對於異文化的八卦化和偷窺慾。而這豈非是另一種深層的歧視?

3.最後,我最擔心的情況是:這會不會真的是檢察官故意放水?尤其地檢署的發言人對媒體表示,雇主說不吃豬肉要扣薪水,但檢察官並無查獲實際扣薪的狀況,因此,強制罪(刑期三年以下)成立的可能性大打折扣。相對來說,罪證較明確且刑期更重的強迫勞動、勞動剝削罪(刑期五年以下),檢察官卻不痛不癢的推給地方政府做行政處罰;他到底是打擊歧視的正義使者,或是為德不卒,反幫雇主脫罪?我百般思量,就是覺得很詭異疙瘩。

回應

把這篇推薦到台灣好生活報的生命人權網摘囉: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0524/1978

真不可思議的判決,是想要轉移大家的注意力嗎?

伊斯蘭教(Islam)不是只有中國回族才信.
也不是所有的穆斯林(muslims)都是回族.
回教一詞在中國是有貶義的,原義為回子才信的教.
漢人一向視少數民族為野蠻人.
這是漢人沙文主義的產物.

因為這篇文章反對將異文化八卦化.
若將回教徒正名為穆斯林,即依muslim阿拉伯文音譯,比較尊重.

感謝will指正。

國民黨政府讓外勞進口減慢了產業升級的時機,又開放產業外移中國就地合法,製造台灣勞工忍受低薪資與高失業。然後國民黨的資本奴主立委掌控的立法院,又定出彈性工時制的血汗勞動條件法律,逼穆斯林吃豬肉事,本來是中國沙豬文化,儒家階級奴才奴役文化特質,歷史上中國人有得吃就不錯了,作工的老闆給你吃豬肉,還不肯吃。台南市科學工業園區裡有某強化玻璃工廠,在本國勞工加班時,不但沒有讓本國勞工休息吃飯,勞工還只能邊作工邊吃泡麵,有時候資方連泡麵也不供應,還不是有一些台勞幹部,照常加班下去,這種台灣勞工叫做奴才工奸,不算是勞工。這些外勞來錯了地方,只是這些邪惡資本奴主難道不怕碰到穆斯林聖戰士嗎?對這些台灣資本奴主發動恐怖攻擊嗎?看來穆斯林的聖戰也是有挑嘴的啦!

中國逼迫穆斯林的歷史久遠,逼吃豬肉事使台灣勞工損失用血汗稅金建立起來台灣文明進步社會形象,受到損壞。但是無良的中國立委特權包庇,勾結的邪惡仲介及吃人的邪惡儒家資本奴主,卻享受到奴役剝削勞工的利益,這些中國文化特色的中國國民黨台奸政客,不只台灣人要清算你,將來穆斯林聖戰士也會把攝影機的鏡頭對準你,並請你的家人也為聖戰事業捐助一些吧!

一位阿嬤, 為什麼需要三位 "監護工" 照顧???
一位需要人照顧的阿嬤, 為什麼需要天天去工廠???

這些簡單的問題, 只要去問一下, 就可以看破雇主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