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域引水無關小林滅村?
學者:工程選址像賭博

2010/02/02
苦勞網特約記者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昨日(2/1)公佈小林村致災調查結果,報告中指出,經專業團隊深入瞭解,得出造成大規模山崩、數百人活埋慘劇的原因為「雨量太大」,與越域引水工程沒有關聯。

但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研究員謝孟龍卻指出,荖濃溪素來惡名昭彰,沿岸皆是新形成的年輕堆積地形,發生土石崩塌更是常態,足見地形變動非常頻繁。他感嘆,若站在專業角度,絕對不建議越域引水工程選在地質如此脆弱的地點,但工程單位相信人定能勝天,仍然選擇硬幹,「簡直像在賭博,無視風險」。

1月31日,立委田秋堇、管碧玲、賴清德邀集經濟部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水保局、環保署等單位與環保團體,一同至高雄縣桃源鄉勤和村勘查越域引水工程位址,並於高屏溪攔河堰管理中心舉行公聽會,針對越域引水工程,與如何因應南部缺水問題進行討論。

相較民間學者的直言不諱,經濟部地調所與會代表,面對立委質問,越域引水工程是否選址失當,僅以「上級未授權他回答此問題」為由來閃避,對於高屏溪流域鄰近的斷層活動情形究竟為何,也閃爍其詞。

根據水利署所提供的數據,在莫拉克風災過後,曾文水庫淤積率達22.3%,有效庫容率大幅減少近三成。現在曾文水庫填滿大量土石,幾乎已不堪使用,即便未來越域引水工程要繼續進行,水庫也不見得能容納引來的水。政府不斷打著專業大旗,為越域引水找台階下,卻不願面對建水庫對生態造成的不可逆影響,不願檢討過去水資源規劃使用上的缺失,完全本末倒置。

_DSC4673 (南部各水庫在莫拉克風災過後目前最新的蓄水率。單位:萬立方公尺。翻拍自水利署簡報)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認為,與其追究越域引水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不如說如此的自然環境條件,對工程本身竟有如此大的殺傷力。方儉指出,即便越域引水工程和小林滅村之間的關聯未定論,光是工程本身奪走15條工人的性命,就值得深入追究。但至今卻只有中央氣象局預報中心前主任吳德榮、水利署前署長陳伸賢和甲仙鄉長劉建芳三個人,因此事付出代價,實在說不過去。

位於勤和村旁的布唐布那斯溪,是荖濃溪的支流。在布農族語中,「布唐布那斯」意指「濁水」,表示根據布農人長久以來的觀察,溪谷本來就因為地質不穩、常有土石經沖刷後崩落,使溪水呈現混濁狀態,才以此命名。自詡專業者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用了整整四個月,才勉強生出這樣一份有做跟沒做一樣的報告,也許騙得了自己,但別指望能騙過小林村的五百條冤魂。

回應

這種事情本來就很難建立明確的因果關係, 說有關係也只是找到咎責對象,方便請求損害賠償而已

「曾文水庫淤積率達22.3%,蓄水率更只剩下35.6%。現在曾文水庫填滿大量土石,幾乎已不堪使用」

這是什麼笑話?淤積率就22.3%,可以導為後面曾文水庫填滿大量土石之用?
蓄水率現為35.6%,那就是沒水而無法積蓄,本文作者是要重修數學與普通常識嗎?

有幾個問題請教記者:

1.何謂「自詡專業者」的公共工程委員會?您覺得工程委員會不夠專業嗎?
2.請問您有在小林村災後實地了解山崩土石流機制嗎?您知道當地的環境狀況嗎?
3.何謂「勉強生出這樣一份有做跟沒做一樣的報告」,請問您有將報告書看完嗎?
是否能明確指出何謂有做何謂沒做?

如果您連專家費心四個月的研究成果都不願參考(或是根本沒有看完?或是根本不求甚解?),並批為有做和沒做一樣,會不會太武斷了些?如果打打嘴砲就能了事,這個國家需要專家學者嗎?還是需要扭曲文字的記者即可?

樓上的發言,可真是"專業"
專業的鄉民!自己也沒比記者努力,卻不斷地質疑人家有沒有看資料,真不知道哪有臉幹這種事!臉皮厚度也是否超乎常人??
真是好一個一指指別人,四指指自己的典範回應。

工程會當然專業,專業到台灣被他們搞了這麼久,搞到今天環境和工程還是這麼慘。
這裡專業與是否合乎時宜、是否適地適性,沒有相干,畢竟工程專業總是盡"能力所及"提出abc,再由長官選出一個。而這樣的能力常常是不瞭解台灣地質的情況下所作出的設計,又反過頭來說先進的大國都是這樣。他媽的,先進大國體質跟台灣一樣嗎?

而,當工程完成後,出狀況時這些專業者們便說,這超乎當時估計,所以我們的計算沒有錯,錯的是這是突發意外。偏偏意外頻率已經多到不像"意外"時(都快是常態了)卻還是始終不承認,自己長期專業觀念的錯誤。悲哀啊~~~


忘了說,這些專業者的報告書和語言,總是寫的說的令人聽不懂,
這不是專業術語無法轉換的問題,是專業者不願意花時間將內容轉換成一般民眾聽得懂、看得懂,
也不知道是傲慢(自以為優越,不削轉換語言)、還是心虛怕別人看懂就可能監督他、點出他邏輯錯誤與缺失。

我真的不懂,畢竟我不專業。

請說出有那位專業的人士肯為越域引水的安全背書(白紙黑字)負責(一命換15命).如果沒有.那所謂的專業只是專門文書作業.人順天理.天合甲子;難道小小的越域引水工程不也算是"過度開發"嗎?山上的農民常常越域引水.也只不過是花錢買水管抽取溪水或泉水.絶沒專業能力去買炸藥開山洞來越域引水.
四個月的研究能和當地人的一輩子相提並論嗎?國家當然需要專家學者,但沒有良心的人和惡魔一樣.

想看專家費心四個月的研究成果

可以直接上工程會網站,全文PDF檔連結掛掉了,

晚點或許會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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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及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報告摘要
http://www.pcc.gov.tw/pccap2/TMPLfronted/ChtIndex.do?site=002

依據行政院98年9月8日之函示,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國科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共同合作,委託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研究團隊歷經4個月餘的深入訪談、現勘、調查和分析後,就超大雨量、大規模山崩、土石流、淹水、堰塞湖、隧道等8項可能致災因子進行調查評估結果,確認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總累積雨量是台灣歷年有氣象紀錄以來最高雨量,其中在甲仙鄉72小時累積雨量高達1,856毫米(降雨強度每小時43毫米)之超大雨量,經歸納分析已超過小林村山坡地發生災害之臨界雨量值1,700毫米(降雨強度每小時40毫米之門檻),綜觀本調查區域之地質環境,因道路之開闢、土地開發因素及歷年颱風大雨之洗禮,已存有多條土石流潛勢溪,且荖濃溪與旗山溪沿岸已普遍呈現崩塌現象,地質條件並不穩定,由於莫拉克颱風來襲以致引發小林村後方順向坡大規模地滑,造成重大災情。

至於土石流、淹水及堰塞湖等因素之影響程度低,並不足以認定為小林村災損之致災原因,另隧道鑽炸震動、伐林及造林及土資場等因素,調查結論認為均未達影響之程度。

此外,超大雨量亦是造成那瑪夏鄉(民族村、民權村及民生村)和桃源鄉(勤和村)地區崩塌或土石流的主要致災原因。依雨量紀錄桃源鄉之總累積雨量亦高達2,489毫米,已超過納莉、賀伯颱風之最大降雨量。

一、雨量分析
莫拉克颱風帶來的超大豪雨量,為本次莫拉克颱風致災的最主要因素。
莫拉克颱風帶來之總累積雨量以阿里山鄉阿里山測站2,884毫米居冠,超越民國85年賀伯颱風阿里山站(1987毫米)及民國90年納莉颱風下盆站(2319毫米)之降雨紀錄,且該站降雨延時24、48及72小時累積雨量均為莫拉克颱風發生最大降雨量之測站,亦為台灣歷年之冠。其中,24小時及48小時降雨量分別為1623.5毫米及2361毫米,甚至逼近24小時及48小時之世界降雨量極端值(1825毫米及2467毫米)。

莫拉克颱風全臺降雨延時24小時累積雨量超過1,000毫米之雨量站共31站,其中有9站位於本次調查計畫區內,另48小時累積雨量超過1,500毫米之雨量站共23站,其中有8站位於調查計畫區內,至於72小時累積雨量超過2,000毫米之雨量站共12站,其中有3站位於調查計畫區內,可見降雨中心滯留於屏東山區期間,對高雄縣境內山區帶來驚人之雨量。

二、大規模山崩
依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雨量,小林村於發生山崩時,降雨量已高達1856毫米,已遠超過該地區山坡穩定之臨界值1700毫米。

甲仙鄉小林村和那瑪夏鄉一帶屬於砂岩、頁岩地層區,穿越其中之旗山溪沿岸邊坡多有順向坡和老崩塌地之地質敏感區分佈,在超大豪雨下容易發生大規模山崩及堆積土。事實上,本調查計畫區內總計崩塌880處,總崩塌面積2058公頃,普遍分佈各區,雖有甲仙鄉和那瑪夏鄉在本次颱風中發生多起大規模山崩災害,僅小林村之10至18鄰即不幸位在其中一處大崩塌區的坡腳處,以致人民生命財產受創嚴重。

另歸納歷年來的雨量和崩塌資料顯示,總雨量800毫米是造成本調查計畫區內河岸邊坡嚴重坍方的臨界雨量,由於實際之雨量遠大於臨界雨量,以致進而促成崩塌及土石流,旗山溪和穿越桃源鄉的荖濃溪河谷均有約達23公尺深之驚人土石淤積流水斷面情形。
三、土石流、淹水及堰塞湖

由於小林村南側之台21線第八號橋沖毀流失,雖是角埔溪土石流所造成,惟相對大規模地滑而言,在小林村兩條列管之土石流潛勢溪流形成之災害影響輕微;另依據地球物理調查資料佐證得知,豪雨先在小林村造成局部淹水及土石流後,由於持續降雨,超越臨界值,隨即在98年8月9日上午6時許發生於大規模順向坡地滑崩落之土石高達2500萬立方公尺,在極短時間內覆蓋全村,且形成堰塞湖,其後降雨量持續累積及洪水位亦逐步增高,終使堰塞湖壩體潰決,挾帶巨量土石再造成第二次覆蓋河谷和全村。因此,大規模順向坡之地滑崩塌是為致災之主因。

除小林村以外,其餘地區之災害多屬土石流與崩塌的其他複合型災害,如那瑪夏鄉南沙魯(民族)村座落位於低位河階地,豪雨在南側那托爾薩溪(高縣DF004土石流潛勢溪流)沿岸造成嚴重坍方,促成土石流沖積扇淹沒南沙魯村落南側,是本次最典型的土石流災害代表。南沙魯(民族)村北側山溝之上游集水區之崩塌,亦引發土石流沖積扇,造成台21線及周遭建物區位遭受衝擊和掩埋災害。那瑪夏鄉瑪雅(民權)村那多羅薩溪和高縣DF003土石流潛勢溪流上游集水區發生多處崩塌,主要亦是承受土石流災害影響。

四、隧道鑽炸
經研究團隊分別以學術理論、國際之工程經驗、震動監測施工紀錄和地震測站之紀錄等4種方式探討,經分析以最保守的施工鑽炸釋放的能量,遠低於造成災害門檻值120gal,雖開炸的瞬間對於震動敏感的人或可感覺到,但沒有致災程度的影響。另依據95年12月20日開始開炸起至98年8月6日之施工震動監測紀錄顯示只有0.51%的紀錄超過環保署規範環境噪音之震動品質之標準,相對於93年9月10日至95年12月20日,鑽炸之前所監測之震動背景紀錄,僅0.6%超過上述標準,且環境署之標準係屬環境噪音品質之標準,並非影響結構與安全評估之標準,故隧道鑽炸施工沒有致災程度之震動影響。
至於氣象局地震觀測站的資料分析和美國地質調查所評估炸藥震動對環境的影響,也都獲得同樣的結論,亦即沒有致災程度之震動影響。

根據經驗公式和施工記錄判斷,隧道鑽炸震動對於小林村等五處村落之房屋建築、地基或邊坡是沒有致災程度之震動影響。本調查原期望經由鑽炸驗證方式,但由於部分民眾反對的情況下取消執行,但不影響調查分析之結果。

五、伐林、造林、土資場

以災情嚴重的小林村而言,旗山溪側二處土資場雖有自越域引水工程所留有之16.7萬立方公尺之土方堆置,但若與本次小林村後山地滑的土石方量2,503萬立方公尺比較,量體實在微小,不是致災原因。實際上,依據地球物理調查資料顯示土資場本身也被大規模山崩土石所覆蓋,得以佐證。
至於小林村後方山側曾於二、三十年前伐林事實,乃屬林務局依法執行之伐林造林計畫,據瞭解伐林後第2年隨即進行造林,除時間久遠,應非屬致災原因。

六、其他
3鄉5村中,那瑪夏鄉達卡努瓦(民生)村聚落和桃源鄉勤和村聚落雖然幸運地沒有直接受創,不過村落的聯外道路嚴重損壞,仍然使得村民難以回家和謀生,故有民怨。至於勤和村現地受荖濃溪沖擊與土石流之潛勢溪之雙重威脅,已由水利署採取蛇籠保護之措施,值得肯定,其餘各村之防護與重建作為應責由主管機關立即進行。

發布單位: 企劃處五科
更新日期: 2010/02/02
聯絡人: 黃裕發
聯絡電話: 87897639

由於工程會全文連結掛了,暫先從摘要來看專家費心四個月的研究成果

◎首段「綜觀本調查區域之地質環境,因道路之開闢、土地開發因素及歷年颱風大雨之洗禮,已存有多條土石流潛勢溪,且荖濃溪與旗山溪沿岸已普遍呈現崩塌現象,地質條件並不穩定,由於莫拉克颱風來襲以致引發小林村後方順向坡大規模地滑,造成重大災情。」

這句話令人玩味,我很好奇越域引水工程有沒有進行「道路之開闢」

◎「莫拉克颱風帶來的超大豪雨量,為本次莫拉克颱風致災的最主要因素。」

在雨量分析就馬上告訴你雨量真的太大,再往下讀,只覺得它想告訴你的是:「大規模山崩、土石流、淹水、堰塞湖、隧道等因素在大雨面前,都是小巫見大巫。」

◎「除小林村以外,其餘地區之災害多屬土石流與崩塌的其他複合型災害,如那瑪夏鄉南沙魯(民族)村座落位於低位河階地,豪雨在南側那托爾薩溪(高縣DF004土石流潛勢溪流)沿岸造成嚴重坍方,促成土石流沖積扇淹沒南沙魯村落南側,是本次最典型的土石流災害代表。南沙魯(民族)村北側山溝之上游集水區之崩塌,亦引發土石流沖積扇,造成台21線及周遭建物區位遭受衝擊和掩埋災害。那瑪夏鄉瑪雅(民權)村那多羅薩溪和高縣DF003土石流潛勢溪流上游集水區發生多處崩塌,主要亦是承受土石流災害影響。」

看到這裡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說下去了......「那托爾薩溪」就鄰近於越域引水工程的北側,怎麼不提?

為什麼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來作這一份報告?
為什麼不委託民間第三方獨立人士來作調查報告?

前行政院長都說過,
專業不能凌駕於民意。

民意說,政府該為小林村負責,
那政府就是該負責。

管他專業重不重要,
事實真相當然也完全無關緊要。

愛歹灣啦!

做賊的當判官,你能相信他們的報告嗎?

看咱們委大的計畫主持人:李咸亨先生,在災區玩得多不亦樂乎!他心目中真的看得見什麼是民間疾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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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良秀們的專業報告說:甲仙鄉72小時的降雨量1856豪米,超過當地臨界值1700毫米的雨量。問題是小林村是在下雨的第二天就滅村了,當時的累積雨量值當然不是72小時的1856毫米,這個報告推卸責任的專業都不及格,有值得爭執的嗎?

馬英九需要更多的余文正是這份報告最專業的結論。

給記者:

您好。日前媒體公佈小林村的滅村報告,大體出自官方學者代表,筆者非常關心不滿災民即將自組「真調會」的後續,希望能形成勢均力敵的「反方專家團」,屆時社會大眾才能明白爭論實況。若有進一步消息,煩請特派記者聯絡或公開相關事宜。謝謝您。

關心調查報告的雲林研究生

怎麼都沒人提及獻肚山山坡地濫墾,濫伐的情事? 連小林村災民自己都承認確有開墾種植水蜜桃等農作物. 還是因為死者為大,這些都不用列入考量了?

工程會網站可以下載期末報告的簡報檔(pptx or pdf),但是沒有完整的報告檔案。
由簡報中所呈現的鑽炸導致震動與距離的關係來看,隧道的施工應該對於小林村後方的大規模地滑沒有直接影響;但對於隧道工程施工地點和小林村之間河岸兩旁邊坡土石方的鬆動之影響,卻不能排除。但就掩埋小林村的土石方量體來看應該有相當的差距。
報告中所謂的1700 mm雨量只是個文獻上的經驗曲線,套用在小林村或任何類似災害都只能當作參考,不能作為致災原因說明。但降雨確實可能造成小林村後方大規模坍滑。
可是到底是坍滑下來的土石方直接掩埋小林村或者是小林村當時僅受一點影響,反而是這些土方先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然後潰堤導致小林村淹沒?這一點卻可能有些疑問。
由崩塌前後地形比對,巨大的量體應該不至於直接溢過山溝翻過去掩埋小林村,從報告中p.53可以看到那條大溝還明顯存在,且並非緊鄰小林村。
而由p.54的時間歷程表來看,6點9分大規模山崩也不可能在數秒鐘結束,即使是自由落體也不會跑那麼快,更何況是那麼大的量體滑動下來。但詭異的地方卻是若是沒有直接掩埋小林村而是先形成堰塞湖,那麼大規模崩塌的震動和聲響應該會讓小林村民驚醒吧?或者是當時雨勢太大而未能察覺逃命?甚至於是當時小林村的確因為崩塌造成少部分房舍遭到掩埋,但是其他村民即使想要逃命卻已經沒有去路,然後才在堰塞湖潰堤後遭到掩埋?若無更多證據就難以推斷了。

專業不能凌駕於民意,
專業並不重要、事實真相也無所謂。

反正賠錢、下台、補救,也都是全國納稅人的錢!
讓吵的人的人可爽就好!

這就是愛歹灣啦!

會有這麼多問題
都只是起因於,在災後。
政府第一時間的處理,實在令人民不能接受

一旦,人民不再相信政府所做所為。
再加上,時有所聞的政府干擾 獨立機關
結果,就會變成這樣子。

“做賊的當判官,你能相信他們的報告嗎?”
"專業不能凌駕於民意,"
"日前媒體公佈小林村的滅村報告,大體出自官方學者代表"

像是H1N1,小林村 事件,己經明顯地表現出來了
接下來了呢.......

政府仍然過去的惡習,相信反正沒幾天。
社會大眾沒幾天,就會忘了。

人民依然過去的惡習,相信自己不會遇到的。
政府是會改進的,下次應該不會再發生了。

可笑地 這時,人民‘政府都相信著對方

直到..........................

下次的天災的降臨,就會回到此文章的第一句。

你說他人為"自詡專業者",那你敢說你是專業者嗎?
就部份專業觀點來看,或許這份報告不是十分嚴謹
不過你完全不信任的批評
應提出客觀的學理依據
不然你只是情緒性及不理性不科學的漫罵

當你不信任別人的專業同時
請提出你的專業見解

開發山坡地固然是對水土保持有影響,這一點沒有錯,但在小林村的例子上來說,若有看衛星圖就知道這並不是土石流,而是一千公尺的大山崩。山崩的區域與土石流警戒線相差甚遠且範圍極大。我相信這種狀況應該是更深的原因所致,越域引水很可能是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