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之一】
環保團體:馬劉政府正在趁火打劫

2009/08/21
苦勞網特約記者

(編按:行政院院會於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草案》下週25至27日,立法院將加開臨時會審議。此條例將編列三年新台幣一千億元災後重建預算,對災區重建工作影響重大。然究其內容,空白授權甚多,問題重重,如不謹慎處理,未來恐對災區帶來二次傷害,成為「災難重建」條例。

本系列報導試圖初步整理社運界對此重建草案的批判和分析,希望透過社會大眾共同的討論和監督,促使朝野黨團能夠正視災民重建的需求,真正解決災民的困難處境。)

系列一:環保團體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正趁火打劫

面對立法院即將闖關通過的三年一千億元救災預算,以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指出,馬劉政府是透過災難,將政治權力擴權,放寬環評等環境保護機制,更可怕的是,美其名要籌款,卻趁火打劫,打算賤賣土地銀行等公共資產,推動國營金融機構私有化。

綠黨昨(21)日邀請數位長期關心台灣環境問題的環保人士座談。會中眾人除抨擊此次莫拉克風災的所凸顯的種種環境問題,並特別針對《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草案》,提出數點批評。

台灣版的震撼主義

潘翰聲比喻,這是「台灣版的震撼主義」。震撼主義一書,是提到布希政府在卡翠納颱風發生後,無能救災,卻利用紐澳良社區被摧毀的災難,布希政府趁機擴權,做出更可怕的事,在政治侵害人權,在經濟推動徹底的私有化,比如,把公立學校私有化,卻不以公共資源去救災。

重建條例趁勢鬆綁環境管制

潘翰聲說,重建條例的首要問題,是政府不僅不思考應該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反而藉此鬆綁環境保護管制,最明顯的就是重建條例第12條,強制徵收遷村所需土地,不受到國有財產法、土地法管制,第13條規定安置土地不受環評、水土保持法、國家公園法、區域計畫法等限制,第14條排除水利法,第15條防洪土石復填、安置不受土地管制、森林保護等水土保持法等。

潘翰聲說,越域引水工程就是政府帶頭違法,未通過環評,政府應該思考要落實環評,不能忽視環境影響評估,應該要思索加速通過國土復育條例、國土規劃法等重要的國土資源保護。

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說,重建條例第13、14、15、16條,等於是把緊急命令常態化,換句話說,這是「無政府狀態」的重建條例。用此方式重建,肯定會發生二次傷害,「又發生另一場災禍,誰來負責?」

政府若想要以強勢行政力,整頓山上的國土,應該是要把被退撫會、林務局等侵佔的八萬公頃國土,這些都是安全的土地,強勢取回,退輔會和林務局侵佔這些土地,BOT給民間單位濫用開發。這才是問題所在。

重建條例假籌款,真推動私有化

潘翰聲指出,救災預算擬定要籌款一千億元,其中,四成預算將來自出售土地銀行的股權,土地銀行是全民的資產,是賺錢的資產,馬劉政府卻打算用賤賣國有官股的資產來籌款,加速推動私有化。

人民火大聯盟蘇雅婷指出,行政院重建條例讓政府擴權,進入法令的無狀府狀態,台灣經歷過九二一地震重建,如今又遭遇到八八水災,台灣政府有必要打破舊的施政思維,重新看待我們的環境政策、經濟發展政策和重建政策。

蘇雅婷說,馬劉政府卻沒有檢討,卻忙著掏錢繼續要治水,甚至借災難,趁火打劫,竟然要賤賣全民資產—土地銀行,土地銀行是會賺錢的銀行,為何要把全民的資產賤賣?

遷村缺乏民眾參予機制,應把土地還給原住民

綠色陣線執行長吳東傑指出,馬劉政府似乎要跳過安置機制,直接進入重建,讓具備龐大募款能力的慈善團體,直接來興建房屋。這種由上而下的安排,缺乏對原住民災民的尊重,沒有思考到如何保護他們的文化、經濟圈。

潘翰聲說,重建條例的遷村政策,最恐怖的是政府無限制擴權,重建條例第12條恐怕會被縣市政府濫用,比如,台北縣可能就可以依此法,來整頓三鶯部落等,其次的問題是,重建政策隻字未提到災民,完全缺乏民眾參與的機制,無法把居民的意見和配套作法納入,更沒有考慮到遷村之後原住民文化保存問題。

潘翰聲建議,遷村政策應該要尊重原住民的意願,政府應該用鐵腕先收回被退輔會、林務局和特權人士侵佔的國有山林地,把土地還給原住民,讓原住民能夠取回傳統領地,自己找適合和安全的地點來討論遷村問題,在遷村的過程中,尊重原住民的經濟圈、文化保留問題。

下載: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草案全文

[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之二]台灣農陣蔡培慧:重建條例三大缺失 [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之三]原促會秘書長金惠雯:重建條例缺乏原住民參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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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自報+CNN+綠黨 ?

看來外交部長得罪了個硬角色...

【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之一】提到反對不辦理環境評估,
這一點立刻和同系列以下文章發生衝突,

原住民和地方人士希望重建,但環評說要遷村,
那行政機關要聽誰的?相信環保團體自己打死自己人。
這兩件事在同系列起了矛盾,環保團體是不是有辦法立論、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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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之二】
台灣農陣蔡培慧:重建條例三大缺失
蔡培慧指出此條例有三大缺失。整理如下:
第一大缺失:缺乏地方參與重建決策的機制
第二大缺失:缺乏在地觀點的產業重建
第三大缺失:缺乏生活重建專章
【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之三】
原促會秘書長金惠雯:重建條例缺乏原住民參與機制

應該是要遷村(才有開發行為)才有可能需要環評吧?

我是覺得,原住民部落如果在其可以認同的傳統領域內遷村,不需要迴避環評法,即使時間會拖延,但這是一個社會對話的過程。不過這也有一個前提,就是「重建」之前的「安置」階段要做得好,不至於讓部落分崩瓦解。

不論原地重建(已發生災害)或遷村,都需大量的開發行為。

以『村民誓重建隆華國小』為例,
由地質調查、水保審查、環評根本一萬個不應該通過,
也不應該搞『人定勝天』
住民卻信誓旦旦要重建,這是這系列文章之內在矛盾。

假如隆華國小硬要衝第四次原地重建?
請問環保團體,該如何回應這內在矛盾呢?

假如有其他地區住民要衝第一次重建,
明明地質調查、水保審查、環評都過不了,
那要不要尊重原住民予以原地重建呢?

我認為環保團體應有優先順序,
絕不是上環評大會,大家各說各話,
反而自我抵銷力量。

八八水災╱真慘!隆華國小三度毀 村民誓重建
http://blog.udn.com/ajwin/3230306

南投縣信義鄉隆華國小校舍的地基被溪水掏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2/today-fo20.htm

連3次天災摧毀 隆華難原地重建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tvbs/20090816/index-1250422892084833900...

看來螞蝗下台才是解決問題之根本 ,為何可以讓他當選 ,卻無法罷免他ㄋ~~~

那些被沖毀的都是滿出來的河水沖的...土石流把河床堵了...水才到居住地...這次土石流是空前的...把一堆山上砍下還沒運下山的木頭全沖下來的...港口滿滿的全是木頭...沿岸百公尺內全是漂流木...平地泥石堆了一公尺半...沖斷了一百八十座橋...毀了無數道路...

去年四月到今年四月砍了百分之十的針葉林...誰批准的...誰去砍的...

森林總面積2,102,400...砍伐面積31,231.14...
森林覆蓋面積...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891&ctNode=1582&mp=1 ... 砍伐面積... http://www.forest.gov.tw/public/Data/data/94916562471.xls ...
針葉林...總面積438,500...砍伐面積43,767.99... 很希望是"暫時"資料...去年四月到今年四月砍了百分之十...
造林面積 http://www.forest.gov.tw/public/Data/data/9851440571.xls ...砍五棵種一棵...

台北盆地四週的森林砍了百分之十...土石流填滿了之後...整個台北市遷都...你說好不好...

這個衝突假設原住民不理性的要求[原地]重建,但所附的連結,並沒有要在[原地]重建.
政府專家所做的遷村,反而有很多被這次風災毀掉的例子.
原住民只是要求[參與],這是第一層防線,
如果有環評,至少居民可以在環評內作一點有限的參與.